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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农商银行关于不与任何不法贷款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贷款业务合作的公开声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2 15:39:00  点击: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选择平湖农商银行,为向您提供更优质的综合金融服务,防范不法中介机构及个人违规参与办理贷款业务非法谋利,保障广大客户合法权益,我行郑重声明:

一、我行不与任何不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业务合作

我行开展业务坚持独立、审慎原则,从未与任何不法贷款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贷款业务合作。如您有贷款需求,可通过我行丰收互联APP或至属地营业网点咨询办理,切勿相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避免上当受骗、造成资金损失。

二、我行不收取任何贷款办理相关的费用

辖内各支行(部)在办理贷款业务过程中不收取任何中介费、代办费、手续费等。任何机构或个人在未取得授权情况下以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的行为均属违规行为,可直接向我行举报,举报电话0573-85136193

请广大客户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通过我行营业网点、正规渠道办理贷款业务,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说明!

 

           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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