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银行函证规范化、集约化、数字化建设的通知》(财会〔2022〕39号)及《财政部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4】2号)号要求,平湖农商银行函证业务自2022年4月1日起已由平湖农商银行总行清算中心集中办理,下属网点不再受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证函受理方式
可受理邮寄询证函、现场跟函询证函。
二、回函业务受理及联系方式
(一)回函受理经办机构:平湖农商银行总行清算中心
(二)回函经办机构联系人:清算中心函证受理岗
(三)回函经办机构地址: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518号
(四)联系电话: 0573-85117354
三、询证函收费标准
自2024年9月1日起征收询证函业务手续费100元/份。
四、询证函受理要求
询证函中的我行名称请填写: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询证函须符合《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4】2号)中对《银行询证函》的格式要求和填写要求;采用现场跟函方式的,还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介绍信或公函或授权书、跟函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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