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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农商行关于调整询证函业务收费标准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5/11 16:43:00  点击:

尊敬的客户: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银行函证规范化、集约化、数字化建设的通知》(财会〔202239号)及《财政部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42号)号要求,平湖农商银行函证业务自202241日起已由平湖农商银行总行清算中心集中办理,下属网点不再受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证函受理方式

可受理邮寄询证函、现场跟函询证函。

二、回函业务受理及联系方式

(一)回函受理经办机构:平湖农商银行总行清算中心

(二)回函经办机构联系人:清算中心函证受理岗

(三)回函经办机构地址: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518

(四)联系电话: 0573-85117354

三、询证函收费标准

202491日起征收询证函业务手续费100/份。

四、询证函受理要求

询证函中的我行名称请填写: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询证函须符合《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42号)中对《银行询证函》的格式要求和填写要求;采用现场跟函方式的,还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介绍信或公函或授权书、跟函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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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518号 联系电话:0573-85135897 投诉电话:0573-85136193 传真:0573-85110948 邮编:314200 邮箱: phrcbjr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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