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
根据《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召开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股东大会第六次会议(现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4年4月 28 日下午1∶30开始。
二、会议地点
平湖农商银行三楼报告厅(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518号)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平湖农商银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平湖农商银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平湖农商银行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平湖农商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平湖农商银行2023-2025年战略发展规划》
6.审议《平湖农商银行2023-2025年支持“三农”发展规划》
7.审议《平湖农商银行科创与绿色金融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8.审议《平湖农商银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报告》
9.审议《平湖农商银行关于修改章程的报告》
10.审议《平湖农商银行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报告》
11.审议《平湖农商银行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报告》
12.审议《平湖农商银行2023年度关联交易报告》
13.审议《平湖农商银行2023年度“三农”工作报告》
14.审议《关于免去钱黎霞董事职务的报告》
15.通报《平湖农商银行监事会关于董事会2023年度履职评价结果的报告》
16.通报《平湖农商银行监事会关于高级管理层2023年度履职评价结果的报告》
17.通报《平湖农商银行监事会2023年度自评报告》
18.通报《平湖农商银行监事会关于董事、监事、高管人员2023年度履职评价结果的报告》
19.通报《平湖农商银行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 通报《平湖农商银行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21. 独立董事述职
四、参会人员:
(一) 依法持有本行股份,并在股东名册上登记且按本通知完成参加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二)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会议登记:
(一)登记时间:2024年4月20日至4月21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2:00-4:00。
(二)登记地点:股份辖属各支行
(三)登记手续:
1.需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如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并出具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2.需出席会议的企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企业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委托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四)登记方式:
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登记。
六、表决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形式,按“一股一票”原则,对逐项议案进行书面表决。
七、其他事项
(一)会议报到时间:2024年4月28日下午1:00—1:30。
(二)会议报到手续:
1. 已办理会议登记的出席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出席。
2. 由于携带证件或文件不齐全,导致无法确认其股东或代理人资格的人员,将不能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
(三)会议资料查询:股东可以凭股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平湖农商银行办公室翻阅股东大会资料。
(四)会务联系
联系人:吕勇其
电话:0573-85111146;传真:0573-85110948;
特此通告。
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7日